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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阳光扶贫”系统推进精准脱贫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3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扶贫工作目标要求,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取得良好成效。当前,我市正处于全力落实“两聚一高”、加快实现“两大目标”的关键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与此同时,扶贫工作中还存在力量分散、作风不实,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通过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就建立“阳光扶贫”系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两聚一高”、实现“两大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贯穿始终,聚力重点突破,强化扶贫信息互联互通、扶贫资源有效整合、扶贫全程透明监管,着力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建立健全精准扶贫脱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三层、四库、一端”为核心,构建“阳光扶贫”系统平台。“三层”即:公众层,是面向社会所有公众的开放式服务平台;管理层,是扶贫济困、财政、社会救助等职能部门业务操作的大数据平台;监督层,是纪检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分级分层监管平台。“四库”即: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扶贫力量数据库。“一端”即:“阳光扶贫”手机APP客户端,便于帮扶责任人记录帮扶过程和帮扶对象查询被帮扶情况。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到2019年底前,全市4794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6000元;170个经济薄弱村每村集体收入达到18万元;3个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和黄花塘革命老区面貌显著改善;农村扶贫济困领域腐败问题基本得到根治。

    (三)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高效,深化改革创新,再造帮扶流程,提高扶贫精准度和实效性,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正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公开透明,把所有扶贫资金来源、数量、路径、流向及帮扶情况都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可查询、可监督,实现“阳光扶贫”;坚持凝聚合力,全面整合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扶贫力量,推动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落细落实;坚持群众主体,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关系,既帮助帮扶对象“富口袋”,更帮助其“富脑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长效管理,强化制度统筹设计,切实防范风险源点,努力形成一套资金“不流失”、干部“不能腐”、脱贫“可持续”的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1定期采集信息。帮扶主体每季度开展一次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信息采集工作,逐村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充分沟通,摸清实情,分析原因,落实措施,通过手机APP录入信息,实现帮扶过程全程留痕、清晰可见。

    2开展信息比对。建立低收入农户家庭信息比对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开展现有入库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比对,重点比对车辆、农机、社保、公积金缴存、纳税、住房、存款、证券等信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比对存疑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核销不符合低收入标准的农户。

    3动态识别调整。实行脱贫销号、返贫入库,有进有出、应扶尽扶。每年底,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进行动态调整,达到脱贫标准的,通过“五签字五确认”程序对账销号;新增和返贫的,按建档立卡程序予以纳入,并及时开展比对核查。已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继续享受“十三五”帮扶政策,巩固脱贫成果;低保对象,按季度进行识别、比对核查、动态调整。

    (二)精准管理扶贫资金

    4集中统一使用监管。探索建立可查询、可跟踪、可追溯、可预警、可评估的扶贫济困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按照“各级各类、应进尽进”的原则,所有扶贫济困资金都归集到“阳光扶贫”系统,实现统计监管的全口径、全覆盖。建立上级扶贫资金报备制度,对于没有经过市级财政的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各县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备,确保市财政准确及时掌握全市扶贫资金情况。

    5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对实行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和统筹带动增收项目收益,一律由扶贫部门提供分配方案、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实现资金直达。

    6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扶贫办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资金管理工作职责,提升资金使用综合效益。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网上预警、第三方检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三)精准安排扶贫项目

    7提升省级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质量。由县区政府研究决定,采取直接到户或统筹带动增收项目使用方式。直接到户项目,由县区政府制定实施办法,组织低收入农户因户制宜申报增收项目,逐级审核把关,指导项目实施。统筹带动增收项目,由县区政府严把项目调研、论证、评审、立项、招标、实施、验收、绩效评估、收益分配关,保障项目精准安排、合规操作。县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完善统筹带动增收项目库,增加项目储备。要超前制定应对措施,着力防范项目风险。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原因导致的项目风险,免于追责、问责。

    8加强省、市定经济薄弱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补助额度为200万元的村,要按照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补助额度为60万元的村,要因村制宜,实施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增收项目。由村级提出初步方案,乡镇组织编制,市县乡联动帮扶组负责指导,县区政府批准,报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9强化扶贫资产使用管理。修订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进行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增强扶贫项目可持续性,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收益足额分配到应享受的主体。

(四)精准落实扶贫责任

    10落实扶贫主体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对辖区内脱贫攻坚任务承担主体责任。要选优配强扶贫开发重点片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经济薄弱村和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建设,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11明确扶贫帮扶责任。打造“三个一”帮扶体系,即:对每个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落实一名帮扶责任人,对每个省定、市定经济薄弱村组建一个市县乡联动帮扶组,对每个带动增收项目组建一个项目帮扶组,全面夯实压紧帮扶责任。

   (五)精准监督扶贫过程

    12鼓励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阳光扶贫”系统的开放功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在省、市定经济薄弱村村务公开栏安装监控设备,连接“阳光扶贫”系统,监督村务公开;在各乡镇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终端,方便群众查询。

    13注重部门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扶贫济困资金流向为重点,会同扶贫、民政、教育、农经、农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分配,加强收益归集,及时解决资金滞留、资金使用不合规、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审计部门要通过跟踪审计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专项审计强化事后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延伸审计扶贫济困资金。各级扶贫、民政、教育、农经、农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跟踪本条线业务流程运行情况,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管理职责。

    14强化纪委再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履职情况在线监督、随机抽查监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的严肃处理。要深化基层“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整治扶贫领域、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惠农补贴发放、农村“三资”管理和基层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5拓展外部监督。全市各级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积极投身“阳光扶贫”工作,主动开展帮扶和监督;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推动,及时报道典型事例,广泛开展舆论监督。

(六)精准聚合扶贫力量

    16设立扶贫济困捐助平台。通过建立“阳光扶贫”系统,实行扶贫济困信息大开放,凝聚各方面力量,构建各级党委、政府主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动员广大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参与扶贫济困公益行动,推动引导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阳光扶贫”工作。

    17实施人大代表“千百万扶贫济困大行动”。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中,组织有专长的代表深入村居开展千场宣讲,实施智力扶贫;组织企业家代表结对170个省定、市定经济薄弱村,实施项目帮扶;组织全体代表联系1万多户低收入家庭,实施结对济困。

    18开展“四级政协委员”志愿者精准扶贫活动。动员和激励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志愿者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充分利用委员之家小组平台,通过结对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帮扶、慈善帮扶、智力帮扶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委员结合自身优势和能力特长,根据自身行业职业特点优势,通过不同方式为精准扶贫脱贫做实事办好事。

    19开展创业人士帮扶活动。由市工商联牵头开展淮安总商会“千企帮千户”活动;建立淮安籍在外创业人士名录库,动员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返乡创业,带动乡亲脱贫致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平台运作、责任到人、纪委监督”的总体要求,把“阳光扶贫”作为“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成立市、县区两级“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市、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分层授权、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市级负责全市“阳光扶贫”系统和配套制度的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市级层面扶贫济困资金和帮扶力量。县区统筹负责“阳光扶贫”系统运行和制度落实,做好脱贫进度安排、资金管理、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工作,并负责向乡镇、村居推进延伸。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推动“阳光扶贫”工作,坚持边实践、边完善,重点围绕扶贫对象识别、资金划拨、项目选定、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配套制度、操作办法,形成针对性强、具有淮安特色的“1+N”“阳光扶贫”制度体系。要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严防“破窗效应”。

    (三)强化政策扶持。发挥各级政府投入在扶贫济困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7-2019年,在2016年基础上,市级财政每年再追加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县区财政每年再追加安排不低于2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各县区可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并由县区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各类金融、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实施力度。全面落实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全面兜底保障脱贫。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符合事业、产业发展方向的扶贫开发项目需要。积极开展科技扶贫,解决经济薄弱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关键技术问题。

    (四)强化考核督查。将“阳光扶贫”工作纳入年度扶贫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按季度组织督查,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暗访调研相结合,及时掌握系统运行、帮扶责任落实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加强对帮扶责任人履责情况动态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追究。继续实行重点片区乡镇党委书记和经济薄弱村党组织书记扶贫开发工作上提一级考核;对年度考核连续多年成绩显著、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推荐使用。保证重点县区、乡镇扶贫队伍稳定,不脱贫、不脱钩。

    (五)强化队伍建设。以“抓党建促扶贫奔小康”党建创新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级脱贫攻坚责任主体和帮扶体系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阳光扶贫”工作始终。加强与脱贫攻坚和“阳光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济困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济困机构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济困工作力量。

附件:市“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市“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姚晓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蔡丽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彤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晓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森市委常委、秘书长


王海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进方副市长


陶光辉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叶蓓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办主任

吴苏市委副秘书长

李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泽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董国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

金厚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陈孝红市纪委常委

许夕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严继林市委农工部部长、市扶贫办主任

黄克清市发改委主任

沙杰市经信委主任

张元贵市教育局局长

邵明市民政局局长

韩海平市财政局局长

韩文军市国土局局长

崔泉市环保局局长

王亦农市住建局局长

万旭东市规划局局长

徐效文市交通局局长

张进成市农委主任

尤其中市水利局局长

张冲林市文广新局局长

孙邦贵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贺宝祥市审计局局长

蔡莉市工商局局长

姜耀武市统计局局长

王乃良市供销社主任

印亚琴市农机局局长

殷路鸣淮安银监分局局长

王立华市科协主席

万立贵市残联理事长

唐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维稳办主任

张月芹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陈静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庆松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徐建强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

(一)办公室

主任:吴苏市委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严继林市委农工部部长、市扶贫办主任

副主任:陈孝红市纪委常委


    王锐市委党建办副主任


    谢永升市扶贫办副主任


毕丰书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洪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二)资金管理组

组长:韩海平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毕丰书市财政局副局长

(三)社会救助组

组长:邵明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万立贵市残联理事长


于建斌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月芹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张洪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四)扶贫业务组

组长:严继林市委农工部部长、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谢永升市扶贫办副主任


王文为市扶贫办副主任

(五)系统平台开发组

组长:严继林市委农工部部长、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陈孝红市纪委常委


王锐市委党建办副主任


谢永升市扶贫办副主任

(六)监督问责与比对核查组

组长:叶蓓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办主任

副组长:贺宝祥市审计局局长


陈孝红市纪委常委


孙达道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锐市委党建办副主任


王文为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洪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七)宣传组

组长:金厚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副组长:孙清阳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2017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