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精准扶贫对象
【补偿标准】①门诊患者免除门诊诊疗费,辅助检查费减免20-30%;②住院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来院直接办理住院治疗,出院时,个人支付部分给予减免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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