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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市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各县区财政局、扶贫办:

为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实现脱贫目标,2019年市财政继续安排9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对市定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予以补助,请列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现将做好扶持市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市定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县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于2019年5月底前将盖章件一式两份报市扶贫办备案。

二、各县区实施方案报市备案后,即可按照“阳光扶贫”系统流程组织实施。要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动工实施,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收益。各县区扶贫办要定期向市扶贫办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进度,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项目实施完成后要组织绩效评估。各县区财政部门每季度要向市财政局报告扶贫资金安排、支出情况,对扶贫资金结存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每季度报送给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实时录入“阳光扶贫”系统,做到全程留痕。

三、市扶贫办将不定期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方式为现场督查和系统督查相结合,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联系人:市扶贫办曹凯俭(83605801);市财政局靳凯(83168155)。

 

附件:2019年市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安排表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