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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四季度“阳光扶贫”帮扶走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各县区“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各帮扶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提高“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质效,持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开展四季度“阳光扶贫”帮扶走访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走访。各县区和帮扶单位要及时组织好入村、入户和项目现场帮扶走访工作。入户走访要重点了解就业创业信息、“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切实摸清低收入农户吃、穿、教育、医疗、住房和饮用水安全等情况。入村走访要重点了解经济薄弱村和面上低收入村收入情况、存在困难等情况。项目走访要重点了解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和收益分配等情况。本季度帮扶走访工作应在 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准确采集信息。对照《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有关问题解释(试行)》(淮阳扶办〔2018〕7号)和《关于印发<推动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淮阳扶办〔2019〕4号)文件要求,对低收入农户收入(此次入户采集收入信息统计时间为2019年1-9月份收入)、经济薄弱村脱贫达标(此次经济薄弱村收入信息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两不愁三保障”、就业创业等信息进行全面采集,通过手机APP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对今年脱贫的低收入户,要认真核实收入情况,并与镇、村对接,做好“五签字五确认”工作,确保“真脱贫”。对往年脱贫的低收入户,要认真核实今年收入情况,即2019年1-9月收入加上2018年第四季度收入,并与镇、村干部对接收入情况,做到帮扶责任人采集的收入与镇、村采集的收入相对一致。要深入了解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脱贫难点以及致贫原因等情况,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加快推动脱贫增收。对统筹带动增收项目,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查看项目进展情况,会办解决相关问题,认真填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

三、注重基层减负。各帮扶单位在集中开展帮扶走访前,要及时与村组干部沟通协调,便于各村居统筹安排,减轻基层负担,增强走访实效。市、县农业农村、财政、民政、教育、残联、红十字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将各类补助资金及时录入“阳光扶贫”系统,并认真核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系统内资金拨付数据与低收入农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数额保持一致。

附件:“阳光扶贫”手机APP二维码

 

淮安市“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