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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一季度“阳光扶贫” 帮扶走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帮扶单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好“阳光扶贫”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一季度“阳光扶贫”帮扶走访工作的通知》(淮阳扶办〔202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时间

1月20日前完成走访及手机APP录入。

二、走访任务

(一)低收入户走访

1.准确采集各类信息。对低收入农户收入(此次入户采集收入信息统计时间为2019年1-12月份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就业创业等信息进行全面采集,通过手机APP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特别是收入信息采集要准确完整,符合逻辑。要对照《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有关问题解释(试行)》(淮阳扶办〔2018〕7号)文件标准,与农户核对、确认收入,发现实际收入与镇村采集收入差距较大的,要及时向县、镇(街)扶贫办反馈,确保数据真实、相对一致。

2.核实三保障落实情况。重点核实帮扶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如实填写手机APP上“两不愁三保障”模块内容。有上学子女的要查看农户的一折通,核实是否享受教育资助,是否有辍学等情况;了解“先诊疗后付费”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将自来水入户照片拍摄上传至“入户现场”模块。在核查时发现有问题的要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挂扶结对村(居),村(居)上报镇(街)汇总。各镇(街)对保障不到位的农户信息核实后汇总上报各行业部门,同时向县扶贫办报备。

3.完善《帮扶手册》。帮扶责任人在走访时要在“帮扶措施”一栏如实记录本次帮扶走访的内容并签字,同时要农户签字确认,对以往“帮扶措施”等填写不齐的要完善内容。检查“家庭情况”、“家庭成员”等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有变化的要及时在对应栏目中进行变更,同时向所在镇(街)反馈。各镇(街)在走访结束后,对所有农户《帮扶手册》再次核查完善,确保填写完整、准确。

(二)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走访

做好低收入村相关信息录入。各镇(街)要及时更新完善“阳光扶贫”系统中低收入村收入信息及收入构成。相关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深入已达标的经济薄弱村、面上低收入村,研判收入可持续性,帮助解决问题,巩固脱贫成果。

(三)扶贫项目走访

按时完成“项目走访”,跟进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会办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建成达效。要完善阳光扶贫手机APP“项目走访”录入,将“目前进展”、“绩效评估”(实际收益、实际分配农户、评估分析)、“资金使用”等信息如实填写完整。

三、相关要求

1.准确把握相关要求。本次“阳光扶贫”帮扶走访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帮扶责任人按照原有的结对关系开展,符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关系调整暂行办法》规定的调整或解除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各镇(街)、各部门要支持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走访和慰问工作,按照淮阳扶办〔2018〕3号文件规定,可从办公经费结余中支付相关费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帮扶对象的手上、心中。

2.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在走访结束后要通过“阳光扶贫”系统走访数据统计功能,全面检查、梳理帮扶责任人走访数据填报上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帮扶责任人进行数据修改完善,并组织专人对各挂钩帮扶单位反馈的存疑信息进行核实整改。各帮扶责任人要熟知结对帮扶户基本信息、收入信息、脱贫情况、“两不愁三保障”等信息,进一步核实完善每季度采集收入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符合逻辑。县将对帮扶走访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及时开展走访、数据采集不精准、不合逻辑的人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