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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区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淮安区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扶贫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淮安区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效,确保已脱贫户脱贫不返贫,非贫困户不发生新的致贫现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及时掌握全区已脱贫建档立户和边缘贫困户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导致易返贫致贫的基本信息,为易返贫和致贫群众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着力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监测对象

全区所有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及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省定标准线的边缘农户,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一)因家庭缺乏劳力,导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320元的农户。

(二)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扣除各类救助报销后,自付医疗费超过6000元的,导致家庭负债较重、生活困难的农户。

(三)因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或高中及以上教育,导致家庭负债较重、生活困难的农户。

(四)因残、因病等原因造成家庭完全丧失劳动力或主要劳动力,导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现阶段低保标准(人均7320元)的易返贫、致贫农户。

(五)因重大自然灾害或车祸、火灾、工伤等较大事故,经各类救助与保险理赔后,导致家庭负债较重、生活困难的农户。

(六)家庭成员有服刑、失踪等原因导致贫困、返贫的农户。

(七)暂未列入民政保障的困境儿童。

三、监测内容

(一)收入监测。及时了解建档立卡户或边缘户收入的变化,预判断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或收入来源不稳定现象。

(二)政策落实监测。重点监测医疗、义务教育、住房、饮用水等扶贫政策是否保障到位,特别是住房是否因年久失修或自然灾害存在安全隐患。

 四、组织实施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扶贫办、各镇街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居)负责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

(一)镇村监测。镇街统筹安排,各村(居)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5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存在贫困边缘户和返贫户,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初审后,每月10日前报镇街扶贫办审核,并详细注明致贫或返贫的原因。经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15日前报至区扶贫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原则,区扶贫办将审定后的返贫人员和边缘人口情况移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镇街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20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干部为直接责任人。

(二)扎实推进。各镇街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结合镇街上报花名册,各行业部门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各镇街、各扶贫行业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巩固提升质量不高的,区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