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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8

高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商贸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为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淮阴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2020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经济薄弱村、低收入村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拓宽以经济薄弱村及低收入村为重点的各镇村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我区低收入群众扶贫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切实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淮阴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扶贫

1.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深入开展扶贫产品直供直销食堂活动,在优质优价、安全可控前提下,鼓励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加大优先采购力度。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扶贫产品、组织乡村旅游,鼓励驻淮阴区部队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区扶贫办、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办、机关事务局、邮政公司、总工会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2.完善五方挂钩帮扶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后方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加强与省、市委帮扶工作队对接,建立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挂钩帮扶镇(街道)、各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各镇(街道)、各村要主动对接需求,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订单关系。加大与苏南发达地区企业到经济薄弱地区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基地联系,推动扶贫产品就地加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经济薄弱村达标出列。(区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商贸服务中心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3.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广泛参与。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和各级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扶贫产品爱心认购活动。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和服务。依托国家扶贫日、电商平台,积极策划相关活动,推动消费扶贫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工商联、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二)拓宽扶贫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1.完善流通服务。加大农产品冷藏、烘干等设施建设,利用各镇村冷藏冷冻保鲜库、烘干房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运营成本。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物流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完善经济薄弱地区快递服务网络。(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局、供销总社、商贸服务中心、邮政公司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2.拓宽销售路径。支持扶贫产品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依托供销合作组织与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积极开展购销活动。支持各镇村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区商务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供销总社、商贸服务中心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三)提升扶贫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1.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依托院校农业专业、农科园、高新区、农业龙头企业等资源禀赋,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因地制宜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开辟绿色、有机、地理扶贫产品认证或登记的绿色通道。鼓励各镇村加快推进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加强扶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支开展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镇村创建。(农科园、高新区、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供销总社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2.提升扶贫产品规模化供应水平。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优质稻麦、绿色蔬菜、规模畜禽等规模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积极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扶贫产品供给规模化组织化水平。扶持扶贫产品储藏保鲜,提高产品初加工率。(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3.发挥扶贫特色产品品牌效应。规范以镇(街道)为单元统一制定扶贫产品公共品牌或标识。加强对扶贫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利用媒体等信息平台集中展示特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

1.做好规划设计。分析各镇村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现状,深入挖掘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在旅游营销、市场推广、产品打造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差异化发展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积极开展扶贫公益行动,为镇村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鼓励院校旅游专业和旅游企业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指导,提高镇村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负责)

2.完善基础设施。结合我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水平。改善镇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提高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依托资源禀赋,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村(镇)和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等。(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交通运输局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3.加强指导服务。依托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和省、市委帮扶工作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动员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帮助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管理等指导。支持低收入农户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鼓励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合作社等组织,形成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消费扶贫作为脱贫攻坚行动的重要抓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政策,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动员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头,发挥有关行业组织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供销总社、财政局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二)强化政策激励。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上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落实扶贫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政策,降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产品市场风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经济薄弱村及低收入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产品和消费扶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扶贫办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三)强化督促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定期沟通交流,解决好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遵循市场价格规律,完善扶贫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推行议价销售模式,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行为。完善消费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统计分析,确保消费扶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附件:淮阴区扶贫产品目录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