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公开 >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关于开展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面上低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核查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31

近期,根据市统一部署和安排,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行动月活动,其中涉及170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548个低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核查等相关工作。经市领导同意,该项工作引入第三方参与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本次督查审核工作范围是:全市110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市定60个经济薄弱村和548个面上低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审核等相关工作;审核收入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等;出列达标的标准为取得可持续年收入达18万元以上。本次督查审核工作主要内容:检查2020年1到8月份累计收入情况,收入的真实性、可持续性,全年预估收入、可能采取的措施;抽查30%的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10%的面上低收入村,检查后形成运行形势分析报告报市扶贫办。

请相关事务所按照审计相关要求于2020年9月8日前将报价单(市场参考价:不高于3.6万元)加盖事务所公章邮寄或递送至淮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北楼828房间)。

  联系人: 胡杰、倪佳佳;电话:0517 –83606139.

 

 

淮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